泌阳县人民法院首次送达电子判决书
摘要:根据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这一规定既有效克服了因疫情防控交通管控造成的困难,避免了疫情扩散的风险,又提高了诉讼效率,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便利和温暖。
驻马店网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李伟)为助力疫情防控,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依照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以电子送达的方式成功送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判决文书,随着案件当事人的查看和签收,标志着自2022年1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泌阳县人民法院首次实现裁判文书的电子送达。
段某和孙某系夫妻关系。2007年2月6日,孙某急需用钱,向吴某的爱人史某借款62000元并约定利息。2015年10月17日,出借人史某去世,其遗产和债权、债务由吴某继承。2018年6月25日,孙某偿还吴某34000元后便不再偿还剩余欠款。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吴某将孙某、段某起诉至泌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孙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吴某本金及利息。
据了解,电子送达作为新型送达方式,是提高送达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诉讼的有效举措,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传统送达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这一规定既有效克服了因疫情防控交通管控造成的困难,避免了疫情扩散的风险,又提高了诉讼效率,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便利和温暖。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泌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非接触式”诉讼服务的优势,将诉讼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如今,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指尖立案”,坐在家里就能“隔空开庭”,查看短信就能“秒收”诉讼文书。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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