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历史 遗迹

西平宝严寺塔

2022-01-17 10:2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到了宋朝,寺里和尚牵头募集善款,让洪河在县城西归了故道,为纪念宝严寺和尚的功德,香客们在宝严寺后建了一座仿木结构楼阁式七级砖塔,平面呈六角形,高 28.

文/图 李贺建

西平县城的宝严寺塔,古朴、庄严、挺拔、神秘,它不但是西平人眼中的地标,更是刻在西平人心中的记忆。

31

宝严寺塔。

据有关专家考证,唐朝在西平县城东关建宝严寺佛家寺院,到了北宋晚期建成宝严寺塔,该塔曾于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四月,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两次修葺。清朝有诗写到:“宝塔镇东基,洪河绕城西,金汁灌葡萄,天下数第一。”这是当时对西平县城形象的描写。由于宝严寺塔处在县城东关外,西平人也俗称它东关塔。

传说唐朝的洪河经常在县城西南幞头湾处决口,洪河改道流过县城金梁桥后,在城东宝严寺前一分为二,向东、向北而去。宝严寺里的和尚们在洪水过后,慈悲为怀地救济百姓,因此,寺里香火很旺。到了宋朝,寺里和尚牵头募集善款,让洪河在县城西归了故道,为纪念宝严寺和尚的功德,香客们在宝严寺后建了一座仿木结构楼阁式七级砖塔,平面呈六角形,高 28.8米。顶有铁铸塔刹,呈莲花状,高2.16米。一、二层塔室为四角形拱顶室,设台阶式盘旋梯道;三至六层为六角形拱顶室,设井式梯道。登梯道可达六层,游人登梯道及竖井达第六层,以凭高眺望。

七级塔层,下盘上敛,中通外直,塔呈六角,牙角明现,角饰龙首,向外飞展,三层飞檐,花纹各异,明凸暗陷,周围伸缩盘旋,匠心别出心裁,构思巧妙自然。坐东面西,六角五面,第一层一门,二层前后两门,三层左右两门前一门共三门,第四层附侧两门前后两门共四门,五层两门,六层前一门左右两门,七层一门,上呈半圆,塔的底层8米有余,精砌固坚,内设梯道,上为竖井,下梯盘旋而上,地下有枯井,世人未探,相传古与洪河地脉相连,若把鸭子放入其中,鸭子可从洪河水中游出。顶座铁刹,呈莲花盆状,直径2米5左右,重为数吨,如何把铁刹升上塔顶的,至今还是个谜。

2006年9月9日宝严寺塔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宝严寺塔不仅是一座佛教寺塔,更是一座英雄的宝塔,在中国人民伟大的抗日战争中,在全民族同仇敌忾反抗日寇入侵蹂躏的大浪中,它见证了中原人民英勇抗敌,浴血赴死的民族壮举。

1941年1~2月,日军在武汉会战结束后占据了武汉及信阳之间广大地区,以华中派遣军第11军为主,在华北方面军一部配合下发动了豫南战役。中国部队第5战区参战部队在司令长官李宗仁指挥下展开防御作战。中国第五战区3个集团军共有8个军组织防御,由于敌强我弱,故采用避实击虚的战略,留少数兵力正面抗击,主力转向两翼,待日军进攻兵力分散之时,从其两侧及背后围歼之。当时日军由信阳向北向确山、驻马店、遂平、西平进攻推进,汤恩伯任第31集团军总司令,他手下的预备第十一师师长蒋当翊,当时正奉命在遂平、西平一带进行防御。1月28日,十一师与北犯日军激战两昼夜,我方阵亡一百多人,伤五百多人,日军也付出了代价,伤亡人数是我方的一倍之多,这次豫南会战日军合围我主力计划落空,被迫后撤。豫南会战以侵华日军失败,中国军队胜利宣告结束,极大增强了中国人民抗战的信心。

在宝严寺塔的正南数十米处,还有国民革命军陆军预备第十一师100多位抗日阵亡将士埋骨处,墓圈与宝严寺塔相对一边入口内,是预备第十一师师长蒋当翊题写的“阵亡将士公墓”碑牌,正南边入口内立有三块碑文,左侧是时任西平县县长朱国衡题写的“浩气长存”碑文。右侧是蒋当翊撰写的碑文:“在民族独立解放战争中,师于民国卅年一月二十八日,以遂平县为警戒地区、西平县为防御地区,与大举北犯之敌激战两昼夜,血肉相搏,山川震眩。我战士精忠为国,前仆后继,壮烈牺牲者百余人,伤者五百余人,敌则倍之,并毙敌首一,挫其锋锐,获致相当战果。因遂西非决战境地,为贯彻我方企图,计于初步任务达成后,即奉命主力西移,击其侧背,施行歼灭战,敌所以崩溃之速者。在此豫南会战既竟,念我阵亡官兵,蹈汤火赴死难,尸填壑沟,血流川渠,杀身舍生实成仁而取义也。呜呼!英灵浩荡,正气磅礴,追维壮烈,不禁泪下。爰建公墓,皈依忠魂。用镌贞珉以垂千古。”中间一块碑是时任第31集团军总司令汤恩伯题写的“预十一师阵亡烈士墓:铁血忠魂”碑文。

如今的宝严寺塔周边环境已整饬一新,环境清幽,既是纪念英烈的场所,也是一处百姓休闲的好去处。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