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在全市率先完成房屋建筑普查任务
摘要:该县住建局加强对乡镇(街道)房屋建筑普查工作的全面指导,做到全面普查与重点普查相结合、内业收集与外业调查相结合、工作专班与技术指导相结合。同时,该县督查局强化督导考评、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对各乡镇(街道)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进度进行排序,有力促进了全县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平衡推进。
驻马店网讯(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宋超喜)近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全市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新蔡县率先如期完成房屋建筑普查任务形成的典型经验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新蔡县面临没有可借鉴的工作经验、没有可学习的工作模式,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在普查中创造了普查经验,探索了普查模式,开创了工作先河,为其他县区顺利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探索了新路子。
新蔡县住建局负责人介绍,新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要求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部署,有力有效开展好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在房屋建筑普查工作中,该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探索房屋建筑信息采集、录入上传、数据核实等工作;全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到资金保障到位,迅速掀起房屋建筑普查热潮。
该县住建局加强对乡镇(街道)房屋建筑普查工作的全面指导,做到全面普查与重点普查相结合、内业收集与外业调查相结合、工作专班与技术指导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定期召开普查工作会,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具体问题,扎实推进房屋建筑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该县督查局强化督导考评、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对各乡镇(街道)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进度进行排序,有力促进了全县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平衡推进。
责任编辑: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