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摘要:从区域维度,引导各地统筹资源环境要素禀赋、产业发展基础、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意见明确,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创新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模式,支持东部地区通过托管、共建等形式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发展等。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明确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促进形成区域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制造业发展格局。到2025年,中西部、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显著提升,各地区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立足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优势显著提升,制造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协同显著增强。
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制造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途径。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自愿合作,从产业维度、区域维度等提出转移的重点方向、重点产业和保障措施。
从产业维度,意见提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向中西部劳动力丰富、区位交通便利地区转移;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等。
从区域维度,引导各地统筹资源环境要素禀赋、产业发展基础、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
意见明确,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比如,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合作模式,聚焦强链补链搭建产业转移合作平台;创新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模式,支持东部地区通过托管、共建等形式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发展等。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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