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王琳家庭荣获河南省“五好家庭”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珂 通讯员 龚旭阳)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河南省广大家庭良好精神风貌和妇联组织家庭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近日,省妇联发布关于表扬2021年河南省五好家庭的通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王琳家庭荣获河南省“五好家庭”。
王琳家庭是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王琳、付森夫妻二人既是生活上的亲密伴侣,又是事业上相互支持者,彼此有着一致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同舟共济、志同道合、幸福美满。
在工作上,二人忠于职守、勤于奉献、勇挑重担,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精彩的成绩。作为一名检察机关干部,王琳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加班加点是她的家常便饭,深耕法律监督主业,所主办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因业绩突出,曾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省青年先锋检察官提名”、“市文明市民标兵”等多项荣誉。付森同志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作风扎实,在工作中总是敢为人先、肯钻肯干,参与并成功办理多起在汝南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与好评。
夫妻二人忠于职守、勤于奉献、勇挑重担的自身修养时刻感染着孩子,促使孩子学会成长、读懂努力、敢于担当。年仅十三岁的孩子多才多艺、品学兼优,在文明礼仪、学习雷锋宣传小分队中,她是践行着雷锋精神、传播着文明礼仪的优秀队员;在汝南县道德建设进校园文艺演出中,她是唯一一位用歌声赢得阵阵掌声的献演者;在帮助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中,逐渐发展成了做饭、买菜、洗衣服、打扫房间样样都行的“小大人”。多次被学校授予的优秀特长生、进步之星,并荣获“县首届十佳阳光少年”、“县阳光少年标兵”、“市天中好少年” 的荣誉称号。
古语有云:“百事孝为先。”家里的老奶奶一直是夫妻二人内心的牵挂,老人已进入耄耋之年,十年前,老人因心脏病引发腿脚浮肿异常,长期卧榻使老人的身体及精神状况也每况愈下,王琳、付森平时工作忙不能时刻照顾老人,看到老人饱受折磨既心疼又内疚,到处寻求医治之法,后来从医生处得知除了常规的药物治疗外,需要坚持按摩加以辅助。夫妻二人立刻主动请缨并学习按摩方法。之后,不管工作上再忙、再晚、再累,都抽出时间坚持给老人洗脚按摩,这一做就是十余年......现在老人面色红润、精神尚佳、浮肿消散、行动自如,离不开一家人数十年如一日的悉心照料。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更是一种中华文明的传承。王琳的家庭一直以来崇尚文明、严于律己、宽于待人,讲责任讲义务,培育出了良好的家风,他们是温馨、和谐、奉献社会的幸福家庭,也为平安建设贡献一份坚实的力量。
责任编辑: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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