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于游)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出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自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驻马店中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以来,驻马店中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紧紧围绕“六个统一”(即统一理念、统一机构、统一范围、统一尺度、统一程序、统一格式)和“四个百分百” (即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社会调查率、回访率、法庭教育率均达到百分百)的总体目标,大胆改革,努力创新,有效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中院少年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4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少年审判先进集体”,并连续多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先进集体”。2019年,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9-2020年度,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20年,被河南省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教育感化挽救到位。在涉少刑事审判中探索了一条以“教育、感化”为核心,庭前“三查明”,庭审“重帮教”,庭后回访“四结合”的挽救未成年人的成熟做法,被全国少年审判论坛评为优秀创新事例。
儿童利益保护到位。在审理涉少民事案件中,探索实施“最有效保障未成年人诉讼地位、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情感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三最”工作原则。
帮助改过自新到位。在涉未成年人减刑假释案件中,探索了“失足未成年人减刑假释‘三位一体’机制”,该机制被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
法治宣传教育到位。依托“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预防校园欺凌”“宪法宣传周”等载体,广覆盖、多维度、高质量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
机构队伍建设到位。2021年,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我院在河南率先以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一把手为10个基层法院集中授牌,实现了我市少年法庭全覆盖。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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