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静 海洋)近日,驻马店市河长制办公室、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河长进行了表彰。驿城区检察院榜上有名,被评为先进集体。
近年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与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形成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调查机制,便于及时固定证据,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2020年,召开座谈会5次,相互移送案件线索3次,办理案件3起,保护被破坏的河道4条。
建立联合巡河制度,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相结合,构建河湖治理长效监督模式。2020年,联合巡河10多次,涉及点位20多处。在巡河中,发现案件线索2件,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效治理。
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每周五相互派遣人员到对方单位值班半天,增强案件线索移送的及时性和沟通的有效性,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密切配合。
在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中,驿城区检察院与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驿城区水利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对私挖滥采河砂、违法向河流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露头就打,同时积极向沿河村庄、社区做好宣传。行动中排查出问题线索5条,均已得到有效治理。
2020年7月28日,10多家单位在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各单位一致肯定驿城区检察院在“河长+检察长”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聘请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鲁正宇、陈靖、张豪等3位同志为“驿城区检察官河长”,并颁发证书。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