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摘要:此外,会议还决定,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申铖)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会议明确了多项政策,将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这一政策是一项优惠的计税方式,主要涉及年终奖类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利于缓解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年关将至,年终奖发放在即,延续此项优惠政策,利好广大‘工薪族’。”李旭红说。
此外,会议还决定,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此前,我国出台了多项针对企业的减税政策,切实惠企。此次又延续了多项针对个人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重在利民,让老百姓有更多可支配收入,也将为促消费、稳增长提供助力。”李旭红说。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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