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建立河南省第一家非司法渠道赔偿机制
摘要:据了解,该赔偿金制度为河南省第一家非司法渠道赔偿机制,是有力破解不动产登记赔偿难题、切实保障产权登记和交易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公信力、执行“有错必纠、有损必赔”的机制。
驻马店网讯(记者 马国省 通讯员 谢文华)为有效降低登记风险,更好地保护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更为高效的非司法渠道赔偿机制,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赔偿金制度。
据了解,该赔偿金制度为河南省第一家非司法渠道赔偿机制,是有力破解不动产登记赔偿难题、切实保障产权登记和交易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公信力、执行“有错必纠、有损必赔”的机制。
该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文件,从登记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用赔偿资金,用于对登记错误的非司法渠道的赔偿。对登记机构在登记过程中未尽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而造成的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不起诉到法院;经双方调解或协商方式处理纠纷的,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研究后,从“非司法渠道赔偿专用账户”先行赔付,然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再进行追偿。
此举极大地缓解了登记工作人员的从业压力,降低了履职风险,解决了登记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登记效率,有效补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因非主观因素导致登记事项记载错误所造成的损失,有助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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