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明年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摘要: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市人社部门提醒,自明年起,全市用人单位支付给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新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驻马店网讯(记者 姚晶 通讯员 刘洋)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通知要求,驻马店市区属于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700元上调至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7元上调至17.6元;新蔡县、确山县、西平县、汝南县、正阳县、泌阳县、平舆县、上蔡县、遂平县为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500元上调至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5元上调至15.6元。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8年。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是自1995年我省首次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进行的第1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更好保障全市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劳动收入,促进社会公平。
市人社部门提醒,自明年起,全市用人单位支付给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新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责任编辑: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