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企执行异议纠纷案件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李伟)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泌阳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围绕主业主责,扭住“关键处”,大胆创新,用心发力,务求实效,精准办好涉营商环境案件。12月10日,泌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执行异议纠纷案件。
2020年9月15日,宁夏人原告陈某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以120万元的价格拍得泌阳县瑞鑫石板材厂,后将泌阳县瑞鑫石板材厂的名称变更为泌阳县新希望石材厂并进行了登记;同时,被告泌阳县某商会知情后,以该石材厂早在2016年就因商会代其偿给银行贷款500万元抵偿给了商会为由,向泌阳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裁定后,原告陈某将被告泌阳县某商会起诉至法院。
该案件程序上历经复议,一审起诉,二审发回,2021年6月,泌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双方当事人疲于多地奔波,生产活动无法顺利开展,造成了经济上的亏损。同时案件实体上裁判难度较大,如果该案判决某商会胜诉,那么该案原告陈某经过司法拍卖程序所拍得的,并经过登记程序变更名字的石材厂无法用于生产经营,其权利无法得到保护;如果该案判决陈某胜诉,被告商会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不仅500万元的债权无法获得分配,同时抵偿企业也无法收回。
为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为了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泌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开展审判执行人员合作协调会议并对案件进行讨论,承办法官成星广实地考察,深入企业,采用抽丝剥茧的方式抓住该案件的核心要点,以“说破嘴、跑断腿”的精神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又因原告方在宁夏、被告负责人在福建,而其委托代理人又远在深圳,路途遥远,为方便当事人,也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的号召,办案人员采用最新的智慧法院办案系统,用短信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通过互联网视频开庭的方式组织开庭,了解案件详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化解矛盾。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泌阳县某商会以220万元受让该企业,同时依法行使债权分配权,原告陈某获得220万元受让款的“双赢”局面,案件以撤诉得以圆满审结,当事人律师发来感谢信。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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