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十四五”将有哪些举措?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题: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十四五”将有哪些举措?
新华社记者 张辛欣
《“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17日对外公布,将“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作为总目标,明确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将有哪些具体部署?如何破解企业创新面临的问题?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迎来开市,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再提升。(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形成了环环相扣的产业生态,成为保持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重要力量。围绕关键环节、重点方向做专、做深,也成为中小企业成长的主要路径。
“规划进一步突出‘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将‘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作为实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工信部中小企业局一级巡视员叶定达说。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聚焦细分领域补短板、锻长板,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等等。
规划明确,建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在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看来,目的是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更好地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差异化的诉求,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我们将建立分层评价指标,为优质中小企业精准‘画像’;完善分类培育办法,系统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推动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体系;打造各类培育载体,加强对不同企业群体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梁志峰说。
“这些措施很实,我们将抓得更实。”梁志峰表示,将逐步构建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示范引领更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真正形成中小企业“万马奔腾”的繁荣景象。
发挥大企业和平台作用,完善创新生态
身处产业链环节的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离不开上下游之间的合作与协同。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发挥大企业和平台作用很关键。
规划明确,引导大型企业开放场景应用、共享生产要素、搭建共性技术平台,鼓励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在当前实践中,大企业开放资源、发挥“链主”作用、协同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联宝科技带动了上下游70余家供应商落户安徽,通过打造4小时产业圈持续推进产业链紧密合作,机构件的本土配套率达60%;海尔“三翼鸟”平台汇集了2万余款生态组件,连接了2万多名设计师、1000多个家装公司;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公司在海宁尖山新区的工业园区推动建立“新能源大脑”,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用能服务,助力低碳发展……
“‘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鼓励大型企业与配套中小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叶定达说,将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并将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发挥大企业作用,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要借助数字化,平台是重要抓手。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副院长孙文凯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中心等投入应用,有利于各种资源对接。但同时,提升和切实发挥平台效用,要满足中小企业低成本就能参与、参与要有收益等特点。要加强信息流通,实现科研力量、产业需求、制造能力等有机衔接。“也要注重激励建设,鼓励大企业和机构开放实验室等相关资源。”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创新
规划围绕提高融资可得性,深入实施“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工程”。在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王海林看来,这是服务中小企业创新的重要举措。
规划明确提高间接融资供给质量、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强融资配套体系建设。
“其中,资本市场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取融资服务、规范治理结构、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他认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深耕细分领域,很多企业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发挥着强链补链的重要作用,也是资本市场的优质标的。
他说,工信部正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培育工作,建立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对拟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培育、投融资对接,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
据悉,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鼓励开发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
责任编辑: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