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驻马店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
摘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批准文号的化妆品以及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
驻马店网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12月14日,笔者从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2022年10月,该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切实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行动遵循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原则,突出清理整治4类问题。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批准文号的化妆品以及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等化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或准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重点关注儿童护肤品,祛斑、美白等化妆品;对化妆品虚假违法广告,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以及其他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在2022年1月1日《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前,通过组织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签署承诺书、发布网购化妆品消费提示、印发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自查整改表等方式,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的影响力与震慑力。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标注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并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要对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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