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讲述检察好故事 传播检察好声音
摘要:该院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规范舆论宣传内容,提高舆论引导效果。进一步健全媒体报道审查制,充分运用“遂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动态,传播检察好声音。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孙嘉慧)今年以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宣传工作重点,按照“找准特色,创新形式”的工作思路,把宣传工作重心放在检察工作的特色上,在增强法律监督“硬实力”的同时不断提升检察宣传“软实力”。用心、用力、用情扩大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创新宣传形式,挖掘检察工作亮点。该院主动将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大局,围绕“四大检察”“十大抓手”等工作,深度挖掘检察典型案例,打造特色品牌,树优检察形象。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确保宣传方式多元化,利用微信、微博等,积极组织广大干警投稿,着力宣传检察工作亮点、宣传检察队伍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宣传覆盖面。
强化宣传质量,突出法律监督职能。该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宣传在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成效。把握亮点,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中的新经验、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中的新举措、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的新成效、在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素质的新办法。
聚焦利民实事,增强宣传工作实效。该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爱民实践服务活动,规范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搭建便民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通过坚持推行司法救助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将司法救助线索摸排作为每起案件的必经程序,实现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无缝对接”。
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该院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规范舆论宣传内容,提高舆论引导效果。进一步健全媒体报道审查制,充分运用“遂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动态,传播检察好声音。
责任编辑: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