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驻马店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解读
摘要: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5个品牌示范专业点和10个特色专业点,每所学校要有1~2个品牌示范或特色专业,通过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和贡献度,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记者 王 伟 通讯员 王梅枝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职业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日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部署了未来5年驻马店市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到2025年驻马店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16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12万人(含技工院校)。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次。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完成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推进职教园区资源共享,重点建好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和4个骨干专业(群)。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重大突破,重点建设5个产教融合型产业学院(系、部)和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院校。推动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超过专业课教师人数的50%。
提高中等职 业教育发展 水平。实施“一地一策”的中等职业学校扩容提质建设行动计划。到2025年,市区(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3.5万人,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8.5万人。完成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任务。重点建好对接我市产业和骨干企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和4个骨干专业(群)。
大力发展专科 层次 职业教育。建设发展好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支持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启动学校东侧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工作。“十四五”期间,筹建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平舆县防水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理工职业学院,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积极发展本科 层次 职业教育。推进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高质量发展,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支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技师学院开展联合办学。支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国家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建设标准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实 施产教融合 发展 行动计划。在全市职业院校中,重点支持建设 5 个产教融合型产业学院(系、部);统筹多种资源,重点支持建设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努力将驻马店打造成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大力实行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积极参与国家“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政策。每所职业院校至少要引进 1家企业在校内建设与学校骨干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或生产车间,至少确立2~3家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至少要有1~2个骨干专业采取开设企业冠名班、在企业设立分校、在企业办班等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各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占在校生总数要在30%以上。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接纳学生实习且实习时间累计1个月以上的当地企业,同级财政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予以表彰奖励。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院校予以扶持。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深化职业院校“三教”改革。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2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行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要在50%以上。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引导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5个品牌示范专业点和10个特色专业点,每所学校要有1~2个品牌示范或特色专业,通过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和贡献度,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作用,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依托驻马店农业学校、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2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学校可在人员总量内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学校可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保障。建立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逐步提高。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情况作为对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与重要贡献,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驻马店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给予表彰奖励。各类教师表彰工作要注重向职业教育一线教师倾斜。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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