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两起执行监督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赵海洋)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3件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其中由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入选,这是本次河南省检察系统唯一入选的两起案例。
据悉,涉案的是两家民营企业,更是两个农民工队伍的集合体。案件多次被主流媒体检察日报、大河报、河南法制报、驻马店日报等媒体报道。案件的办理直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坚定了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正义的信心,体现了检察担当,彰显了检察力量。
近年来,是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围绕工作大局,在办案过程中切实贯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动司法理念,实行跟进监督常态化,达到应有监督质效,从而实现精准监督,推动建立更深层次的检法合作。
该案例的成功入选,既是上级对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鞭策和鼓励。下一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院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持续加大跟进监督力度,强化办案质效和监督权威,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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