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保障群众权益 执行永不停歇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王咏庆)11月30日上午,一位老人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西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的好法官”字样的锦旗赠与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
原告石建某与被告某村委存在柴油买卖合同纠纷。经西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西平县某村委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石建某借款31576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因被告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为维护公民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西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干警接收案件后,多次前往村委调解。最终,双方于11月26日,达成还款协议。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法院人的行动指南。西平县人民法院一直秉承着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理想信念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所急,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