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局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位居市直单位及企业组第一名
摘要:市局建立了由科技信息化支队牵头,交警支队、驿城分局、开发区分局、示范区分局、集聚区分局等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加强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派遣案件、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结果,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润东 李凯文)近日,驻马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10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市辖县、区组和市直单位、企业组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的通报》(驻数城管办〔2021〕73号),市公安局在市直单位及企业组17个考核单位中排名第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市局建立了由科技信息化支队牵头,交警支队、驿城分局、开发区分局、示范区分局、集聚区分局等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加强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派遣案件、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结果,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高效运行。1至10月份,市公安局累计接到智慧城市服务中心派遣案件6182起,办结率达100%,为我市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做出了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