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四项建议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宪中 张基伟)为切实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发生、传播,确保疫情常态化期间各项社区矫正措施落实到位,疫情可防可控,今年以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提出四项建议,促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在疫情常态化期间规范有序开展。
建议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疫情期间监管水平。建议司法局结合疫情发展态势与管理现状,灵活调整监管措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工作,利用社区矫正智慧管理平台、手机定位功能、微信实时位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强化疫情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实时关注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坚决杜绝发生脱漏管现象。
建议严格请销假制度,从严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无法定事由拟请假社区矫正对象一律不批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后要报告在外活动内容、地点等事项。
建议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对全县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接触史、活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QQ群、微信群、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帐,做到情况日日清、时时清。
建议加强防控引导。教育引导社区矫正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减少到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减少外出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出门合理佩戴口罩,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自身及家人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措施。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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