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年党史的滋养中奋进新征程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纪实
摘要:立足检察职能 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一案件回访时,某社区附近的群众纷纷向干警们表示感谢。为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省、市人民检察院请示后,及时立案,向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
通讯员 牛志敏 王 谜 耿莹莹 吕孟岩 文/图
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到兰考县学习焦裕禄精神。
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开展相关活动,喜迎建党百年。
开展“万警助万企”活动。
志愿服务,助力高考。
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强化“看、学、考、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用好红色资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的重要论述,先后组织干警赴焦裕禄同志纪念馆、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泌阳焦竹园革命旧址等地开展红色教育培训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
以研促学,多次组织召开主题读书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读,促进实践与理论同提升;以赛促学,积极举办学习强国挑战答题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比赛、演讲比赛等,在比中练、在赛中学;以考促学,举办党史知识测试2次,干警考试分数均90分以上;以干促学,坚持“干中学、学中干”的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以贯之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
今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干警深入了解党的历史发展脉络、重大历史事件来龙去脉、重要历史人物地位作用,加深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坚定信仰、信念和信心,提高践行初心和使命的自觉性,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建红+检察蓝”绘就为民底色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发展新定位,科学谋划,忠诚履职,深入促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和水平。
上好廉政教育第一课,以党建铺就“红底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课、身边人讲述身边的故事、说说心里话等方式,帮助新录用公务员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上好廉政教育第一课,是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强化新录用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系好明矩守纪第一颗扣子,为人民锻造法德同行的好干警。
以“党建红”点亮“检察蓝”,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把党建引领全局工作的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和“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该院前往县城市管理局就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召开座谈会,双方就如何落实好“四号检察建议”和开展好三年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了意见,并在会后现场走访了正在安装中的新型窖井盖。今年5月,该院与县相关单位签署《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的意见》,做到责任明确到位,治理安全有效。
护航大局发展,“党建红+检察蓝”助力法治建设。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举措,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工作优先安排,同时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更加有力、有效打击各类涉农犯罪,不断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围绕乡村振兴工作,检察官与相关村委签署法律顾问协议,实行检察官下村走访,法律顾问上门“坐诊”,变“坐堂开药”为“上门治病”,主动为群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脚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参与区域社会治理 打造幸福美好家园
以“有门路”办理公租房业务为由,诈骗400多户被害人钱款300万余元……2020年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多起公租房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谎称有内部渠道可以申请公租房指标,犯罪屡屡得逞。检察官通过分析案情查找原因发现,在公租房申报过程存在漏洞。
为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今年10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公租房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公租房申报流程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和制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11月1日,县纪委监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汝南县公租房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由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督查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公租房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利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并对公租房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的内容、整治措施、时间节点、组织领导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
至目前,全县18个乡镇(街道)、83个县直单位干部职工通过自查自纠主动报备或申请退房377户;组织 79个核查组237名工作人员,深入全县7个公租房小区开展集中入户核查3次,累计核查住户6326户,发现疑似转租户218户,目前正在逐户核实,确保核实一处,清退一处。近日,省纪委监委网站以《专项行动清查整治公租房乱象》为题,对此次的公租房清查整治工作进行报道。
该院将继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助力企业发展 搭建检企“连心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的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搭建检企“连心桥”,真正做到为企业解难事、谋实事,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
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制订《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四个一百”工作机制》,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治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调研,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聚焦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找准营商环境短板,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治“体检”,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2021年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先后组织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2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2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5场次,用司法温度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受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树牢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举措。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万警联万企”活动为契机,坚持联系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的理念,发动全院20名员额检察官,与企业面对面、一对一建立微信服务群,切实当好信息搜集员、政策辅导员、风险防控员、政企联络员,进一步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树牢服务理念,切实增强企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案件为依托,办好办妥涉企案件。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持续推动落实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依法慎捕慎诉,在企业提升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积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落实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着力推动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闻“汛”而动 第一书记显担当
今年汛期,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驻古塔街道屈庄村第一书记刘保锋和村两委干部冒雨挨家挨户走访,查看群众尤其是贫困户的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老旧房屋留存照片,登记上报。
考虑到路边老房子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连续多日被雨水浸泡,有随时倒塌的风险,经与房主多次沟通,刘保锋和村两委干部联系挖掘机对村里路边危房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暴雨导致屈庄村角羊庄发生内涝。刘保锋和村两委干部多方协调挖掘机、水泵、铁锹,帮助清理排水沟淤泥、排放积水,确保村民正常出行。
以雨为令,闻“汛”而动,刘保锋发动群众、冲锋在前,抗洪一线留下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第一书记们坚守一线、防汛抢险的身影。
强化垃圾整治 助推生态美县建设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司法新需求,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推进美丽汝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干警们走进社区、深入农村开展环境排查活动,对污水排放、生活垃圾、非法占地等问题进行系统排查。在实地走访中该院干警发现,汝南县清源路北段东侧一条小路成为附近施工单位及居民倾倒垃圾的堆放场,大量的建筑及生活垃圾堆积在路边,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案调查核实后,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属地人民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同时将该检察建议书抄送至县城市管理局。属地人民政府接到检察建议后,组织人员、车辆对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同时对清源路附近的居民加强环保宣传,并公开环保举报电话。县城市管理局在收到抄送的检察建议书后,组织100名环卫工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整治活动,重点对县城两处近十年的垃圾乱堆点进行整治,清运垃圾百余车。
经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复核,清源路北段东侧固体垃圾已清运完毕,集中专项整治共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百余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 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一案件回访时,某社区附近的群众纷纷向干警们表示感谢。
原来,今年7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屈庄村村委递交的一份情况反映称,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屈庄小学附近的道路交叉口存在绿化带树木遮挡视线、未设置交通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由此引发了多起交通事故。
接到反映后,该院主要负责人迅速安排第四检察部对该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线索进行核实,检察干警经过实地走访、询问村民、调取交通事故报警记录发现,该路段确实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叉口未设红绿灯、斑马线、减速带及警示灯牌,路边绿化带树木茂密、影响视线,且道路交叉口附近就是屈庄小学,在读学生400多人,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省、市人民检察院请示后,及时立案,向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
相关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勘察,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最终确定整改方案。之后,在穴庄路口与创业大道交叉口设置减速带和减速标识,并对遮挡视线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斑马线施划和黄闪灯安装施工完毕。随后,又系统排查了全县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践行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