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
摘要: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过程中,该局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人员培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及民主评议两个环节,明确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做好“事项对接”,做到“承接到位”,保障特困供养、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提效率、强服务、不缺...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唐 翀 通讯员 张 芳)为积极探索审核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提高惠民便民服务水平,日前,开发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意见,加强工作调研,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办事处)的通知》,精简救助申请材料,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由区级民政部门下放到乡(办事处)实施,最大程度方便困难群众办理救助待遇事项。
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过程中,该局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人员培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及民主评议两个环节,明确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做好“事项对接”,做到“承接到位”,保障特困供养、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提效率、强服务、不缺位、不脱节,更好地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