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安全带是生命守护神,头盔是安全防护盾
摘要:三轮车驾驶人葛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中受伤较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危难时刻,安全带就可以挽救生命。
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的瞬间能约束位移,吸收撞击能量,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的受伤程度,在所有可能致命的车祸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危难时刻就可以挽救生命。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在关键时刻同样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
2021年11月21日19时15分许,葛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开源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开源大道郎岗路口时,与前方等信号灯黄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追尾碰撞,致使葛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事故认定,葛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无事故责任。万幸的是,轻型货车驾驶人黄某规范使用了安全带,无受伤;三轮车驾驶人葛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中受伤较为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请谨记:安全带,真的不是系给警察蜀黍看的,安全带绝对不是摆设!危难时刻,安全带就可以挽救生命。出门骑行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才能多一份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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