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资金126亿元 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摘要:据了解,该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扶贫项目恢复重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等方面。6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对农村基础设施及光伏电站、扶贫车间、设施农业等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恢复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11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全力支持我省“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财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仅11月以来,已陆续下达各类资金126亿元,为全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该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扶贫项目恢复重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等方面。其中,32.6亿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和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群众住有所居、温暖过冬;3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加快交通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群众出行条件;27.8亿元用于支持开展水库、河道、蓄滞洪区、淤地坝等影响防洪和供水安全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其中20亿元用于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29亿元用于支持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相关工作,为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和明年粮食丰收奠定基础;6.6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对农村基础设施及光伏电站、扶贫车间、设施农业等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恢复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管理,督促市县尽快将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受灾群众,确保将宝贵的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用在“刀刃”上。(记者 曾鸣)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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