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法治人物

姜凯:奋斗刑警一线 谱写“无悔青春”

2021-11-18 16:0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牛云强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聂乾卿

姜凯,31岁,中共党员,2015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姜凯是双警家庭,爱人李曼在局机关工作,在别人看来他们是令人羡慕的家庭,但其中的辛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姜凯出差多、加班多,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也是常有的事。因为姜凯经常不进家,年幼的孩子见他还“认生”、不让他抱。

姜凯自参加工作以来,恪尽职守,努力拼搏,无私奉献,多年的刑侦工作,逐步把他历练成为一名沉稳干练、有勇有谋、雷厉风行、一丝不苟的“老刑警”。

8

奋勇拼搏屡破大案。进入警队以来,姜凯先后成功打掉多个涉黑恶团伙,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多年来,他在打击犯罪、侦查破案方面屡立战功。2018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记“个人嘉奖”一次;2019年被评为“全县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20年参与侦破冯某某等人涉嫌强迫交易案、冯某伟涉嫌寻衅滋事案时,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时间紧任务重,姜凯作为该案件的主办民警,每天起早贪黑,经过数月的辛苦努力,最终成功侦破了此涉恶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该案件在侦查期间,正值国内新冠疫情肆虐,致使该案件无法正常调查,姜凯利用疫情防控工作休息时间,仔细分析案情,整理证据材料,梳理案件情况,在疫情基本稳定后,立即全身心地投入到该案的侦破攻坚上来,最终铲除了以冯某某为首,冯某伟、冯某利等人为骨干成员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案的成功侦破,为当地群众扫除了心理阴影,使公平正义深深地印在了老百姓的心中。

7

去年疫情期间,人人宅在家里为疫情防控做贡献,人员流动稀少,入室盗窃发案更是极低,可偏偏平舆县古槐街道办小刘社区居民徐某某家中却频频失窃,在短短的23天内连续被盗三次,而且盗窃现场的门窗均完好无损。

2020年3月2日21时许,徐某某报案称:其家中的一件饮料不翼而飞,家中东西还多次被盗。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六中队民警姜凯、韩帅、朱凯及辅警姚燊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经详细询问受害人徐某某得知,案发现场位于徐某某居住的二楼,二楼自己的卧室基本上平时没有锁过,二楼还有一间卧室出租给了一个叫杜某某的年轻人,通过现场勘查也未发现门窗及锁被破坏的迹象,同时徐某某及其家人还反映称,其家中在之前的2月7日和29日分别还被盗了一条香烟和一部手机,现场的门窗及锁和现在一样也是完好的,因此,在此租房的杜某某有最大嫌疑。姜凯等人不顾天黑寒冷,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同村居民徐某反映,在前不久杜某某到他家玩耍走后,他的一部手机也不见了,不同的地点手机被盗,同样是都有杜某某的出现,此时,杜某某作案的嫌疑迅速增大,于是,民辅警们就围绕杜某某展开了调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辅警们连夜在杜某某住处附近蹲守,23时许,杜某某刚进出租房,就被在此守候的民辅警们当场控制,并在其住处查获OPPO手机一部、饮料一件、华为手机一部。经讯问,杜某某(男,22岁)对多次盗窃房东徐某某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还供述了盗窃邻居徐某手机的犯罪事实。

9

人手不够就动员家属协助。今年7月2日夜晚,因当时案件多、时间紧,女警又不足,姜凯就动员李曼配合自己,到市里送押1名女嫌疑人。20时许从局里出发,姜凯让李曼在路上协助看管女嫌疑人,21时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给嫌疑人体检,等拿到结果已经是22时30分了。当天雨下的特别大,他们顾不上身上都淋透了,急忙去市看守所送押嫌疑人,人送进去已是次日凌晨了。晚饭还没吃的他们,肚子咕咕叫,随便找个地方吃点饭就急忙赶了回去,姜凯把李曼送回家已是凌晨2点多了。姜凯说:“这是我们刑警工作的常态。”李曼没有说什么,但心里一直都是很敬佩这些一线民警的。其实,这也不是李曼第一次配合他去市看守所送押嫌疑人了,有时候人手不够了,姜凯就会让李曼去帮忙配合。

因为都是警察,所以能互相理解。姜凯夫妇克服重重困难,携手迎接工作和生活中的每一个挑战,共度无悔从警路。

责任编辑:牛云强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