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泌阳县人民法院:以“变”促“便” 践行司法便民利民

2021-11-16 10:3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小防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杜英翔)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近期,泌阳县人民法院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完善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真情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响应群众诉求,对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

改版后的泌阳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设置了“诉讼服务”、“司法公开”、“法院动态”三大板块,涵盖了网上立案、律师服务、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裁判文书、庭审直播、院长信箱、申请旁听等共计15大类服务项目。

“诉讼服务”板块涵盖网上立案、律师服务、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公告费缴纳共5大类诉讼服务。“网上立案”一键连接“河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一键连接“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案件查询”一键连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法律咨询”一键连接“在线智能咨询机器人”,“公告费缴纳”一键连接“人民法院公告微信办理平台”,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诉前调解、手机阅卷、法规查询、跨域立案、案件查询、撤诉申请、延期开庭申请、网上保全、调查收集证据、法律咨询、公告办理、网上缴费(公告费)、公告查询等共计52项诉讼服务,更好地满足了新时期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参与诉讼的新需求。

“司法公开”板块涵盖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公开、拍卖公开、法院公告共5大类司法公开服务。“庭审直播”一键连接“中国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一键连接“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公开”一键连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拍卖公开”一键连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法院公告”一键连接“人民法院公告网”,将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财产处置、公告送达等内容进行依法公开,更好地满足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

“法院动态”板块涵盖法院简介、法院官网、法院微博、院长信箱、申请旁听共5大类服务内容。依托一键连接“泌阳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泌阳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信箱”、“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四大平台,实现了推送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院要闻、社会热点、法院重点工作等内容,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能看见、能感受、能监督,更好地满足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了解法院、普法宣传、民意沟通的新需求。

完善了“关注自动回复”、“关键词回复”等人性化功能设置。社会公众、当事人、律师关注公众号后,将第一时间得到“亲切”回复,在公众号回复关键字词,也将获得相应的内容以及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号的体验感。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本次改版实现了泌阳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由“普法宣传”到“便民服务”这一核心功能的转变,解决了普法宣传和诉讼服务“两张皮”的问题。下一步,泌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一站式建设深度融合,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强化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