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迅速早部署 统筹推进结硕果——驻马店市提前完成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清理任务
摘要:为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为广大群众出行构建完美空间,我市在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期间,清理公路隔离栅外广告塔353个、隔离栅内广告塔180个。10月26日全部清理完毕,提前完成任务—— 行动迅速早部署 统筹推进结硕果 ——我市提前完成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清理任务
为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为广大群众出行构建完美空间,我市在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期间,清理公路隔离栅外广告塔353个、隔离栅内广告塔180个。10月26日全部清理完毕,提前完成任务——
记者 张新成 通讯员 蒋军华
11月11日,笔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我市在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期间,清理公路隔离栅外广告塔353个,隔离栅内广告塔180个。10月26日全部清理完毕,提前完成任务。
对非法标志牌进行拆除。
行动迅速 合理部署
8月31日,在全省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各县区各部门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驻马店市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9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正式印发。我市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夯实了各方责任,设置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协调联系、宣传报道、信息统计、工作台账等日常工作,同时明确各县区清理工作专项联络员,迅速开展清理工作。此次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工作落到实效、按期完成,9月6日,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交通执法机构和辖区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迅速开展摸底调查,逐一摸排广告设施的位置、权属、性质,按照“一设施一档”的要求建立台账;按照工作职责制订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清理范围、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全面动员,深入开展宣传,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明确任务节点,确定先行试点县区,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集思广益 示范引领
8月21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后,市交通运输局一边向市政府汇报,一边统计排查全市高速沿线广告设施,锁定广告设施数量。9月1日,市政府印发《驻马店市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在全市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把排查数据发到各县区政府。9月20日,全市各县区排查建账工作基本结束。
9月份连续召开专题会议,对隔离栅内和隔离栅外清理工作进行部署。面对我市广告设施数量多、任务重、环境复杂等现象,市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确定了一点带面,选择任务小的泌阳县、正阳县,于9月17日率先启动集中拆除行动,克服阴雨天气、道路泥泞等困难,于9月24日对泌阳县境内16处、正阳县境内5处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设施予以依法逐一进行拆除,为整个清理整治工作提供可执行的经验。
方案下发后,各县区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行动。泌阳县政府确定交通部门牵头,泌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摸排结束,对非法设立广告设施的业主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予以强制拆除,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确山县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负责清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和自然资源部门配合,于10月初全部完成清理任务。开发区、汝南县、平舆县、遂平县采用交通部门牵头、乡镇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迅速进入清理工作阶段。驿城区辖区广告设施100处,工作难度大,由各乡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逾期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强制拆除。开发区组织拆除过程中,确保清理后土地复耕,不影响农户耕种,提高群众满意度。
多措并举 统筹推进
市政府督查室建立督导台账,市联席会议每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前期工作开展不力的个别县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其下发督办通知;每周进行排名,下发专题工作简报,推广先进经验;在集中攻坚阶段每日排名进行督导,逐一销号。
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阶段性任务虽已完成,但我市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实施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建立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高速公路沿线新增违规广告设施,全面优化高速公路沿线视觉环境,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为广大群众出行构建完美空间。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