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检察建议 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珂 通讯员 王谜)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屈庄村村委递交的一份情况反映,称屈庄学校到穴庄路口与创业大道交叉口处存在绿化带树木遮挡视线、未设置交通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由此引发了多次重大交通事故。
接到反映后,检察干警迅速对该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线索进行核实。经过实地走访、询问村民、调取交通事故报警记录,发现该路段确实存在道路安全隐患:道路交叉口未设红绿灯、斑马线、减速带及警示灯、牌;创路上绿化带中树木茂密,影响视线;路口南侧两百米左右为屈庄小学,在读学生四百余人,人流量较大。
为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该院向省、市院请示后,及时立案,向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
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勘察,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会商,最终确定了整改方案。
检察机关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已在该路口设置减速带和减速标识、督促城市绿化部门对遮挡视线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斑马线施划和黄闪灯安装正在施工中,同时对全县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系统排查,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倾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将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珂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