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林长制新政速览
摘要: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绿色天中
秋染嵖岈
深情呼唤
泌水流香
玉带飘彩
百里天目
乐山日出
绿影仙踪
铜湖山光
记者 于慧丽 通讯员 杨 刚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对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作出明确要求,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更有力度、更高质量。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加快建设生态强省。2021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尽快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抓细做实目标任务,切实提升林草资源管护水平,大力推行林长制。
2021年7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实行林河山田“四长共治”,实施林总量、林质量、林彩量、林碳量“四林共建”,到2021年底前,全面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制度,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为什么要全面推行林长制?如何保障林长制落到实处?本报特别策划推出一组林长制新政速览。
1.什么是林长制?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构建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2.林长制实施的背景是什么?
一些地方为了经济发展,违法侵占林地草地,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与地方政府行政领导职责约束不强,仅靠林草部门往往力不从心。一些地方通过实施林长制,实现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从林草部门唱“独角戏”到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试点证明,林长制改革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人民群众期待。
新修订实施的《森林法》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推行林长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出全面推行林长制。这些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基础和背景,全面推行林长制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
3.各地试点林长制改革成效如何?
各地通过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形成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显示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的良好成效和蓬勃生机。从组织和制度体系层面看,一是林长制坚持党政同责、高位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了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动力问题;二是坚持领导担纲、责任到人,真正解决了责任落实问题;三是坚持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构建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长效机制。从工作成效层面看,一是切实解决了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二是推动实施了一系列护林增绿的重点工程;三是破坏林草资源的涉林案件明显下降;四是助力解决了产业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问题;五是基层护林员队伍得以巩固加强,林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4.推行林长制具有什么重大意义?
推行林长制改革,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也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将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5.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是谁?
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
6.林长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什么?
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落实为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这是林长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林长制建立了从上到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的组织体系,明确了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构建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层层压实了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草等生态资源的责任。
7.林草部门在林长制中承担什么工作?
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8.全面推行林长制要坚持哪些工作原则?
应坚持四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四是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这四项原则,既有制度体系要求的约束性,也有结合实际鼓励创新的灵活性。
9.林长制改革怎样体现生态惠民?
推行林长制,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林草资源的保护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通过森林经营、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等,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地产出,扩大基层群众就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在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的同时,要突出生态惠民,坚持改革利民,发展产业富民,全力释放“生态红利”,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多赢目标。
10.林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是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组织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森林草原行业行政执法。
11.推行林长制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主要任务有以下六项:一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二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三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四是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五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2.如何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察和考核评价制度,研究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
13.林长制推行情况如何接受社会监督?
可以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本区域或本责任区的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包括林长姓名、电话、责任范围、工作职责等,接受社会监督和信息报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
14.对担任林长的党政领导干部如何进行考核?
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版图片由市林业局提供)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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