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破产”企业又有了生机
通讯员 马莉冉
“我的公司一直在好好经营着,怎么就莫名其妙地‘破产’了呢?”今年3月,西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里,一名申请检察监督的当事人向检察官言语激动地说道。
这名当事人是西平县某公司负责人。事情还得从2018年说起,当时,因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该公司被西平县法院判决应于法律文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购房款及相关损失费用共计32.2万元。因执行期间未发现该置业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存款,也无车辆登记信息,西平县法院于2019年8月13日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强制执行程序,并将该公司转入破产程序。
该公司认为西平县法院执行不当,其公司一直处于运营状态,且分别于2019年12月16日、2020年5月8日主动提供价值数百万元的固定资产要求法院拍卖执行,法院却未再次核实。
西平县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办案组,调阅相关案卷材料,实地走访,询问证人,全方位了解情况。
办案组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在本案强制执行过程中,未穷尽调查措施,未认真核查该 公司资产状况,在明知法院已查封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且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存在建筑物的情况下,仍以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2021年4月7日,西平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立即对案件恢复执行,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记者从西平县检察院了解到,法院已根据收到的检察建议进行整改,案件重新进入执行程序。涉案企业远离了破产危险,在执行完毕、清偿债务后,就“满血复活”了。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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