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得咋样?调查结果发布
摘要:视导调研组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地区在部署上敷衍应付、方案简单转发、未建立“黑白名单”,在沿街广告牌、学校周边还存在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广告,校外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后,广告牌仍在通电运转。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针对校外培训乱象,我省各地治理过程中遇到了哪些新情况?探索出哪些新举措?9月24日以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七部门组成的9个视导组分赴我省各地开展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视导调研工作,调研结果日前发布。
七部门奔赴全省各地
坚决取缔违规校外培训机构
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列出34项整治清单,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餐饮服务、办学许可、培训师资、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为各地、各部门的整治排查提供有力抓手。
9月24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联合视导调研工作动员会。会后,视导调研人员立即分组赶赴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视导调研工作,特别针对通知中提出的34项整治重点、8类情况处置、6大动向应对、4个社会公示情况开展视导工作,推动全省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9个调研组分赴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以及10个省直管县(市),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询问、查阅台账、暗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调研视导。
调研发现,“双减”政策出台后,全省各地积极作为,在坚决取缔违规违法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切实可行的管理举措。针对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委员会等人员组织的有偿补课,各地均采取“零容忍”态度。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方监管平台 护住家长的“钱袋子”
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一直为人诟病。调研组发现,我省多地通过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保证培训费及时、全额缴存至监管账户内,从源头上杜绝培训机构“关门跑路”现象。
譬如,郑州市教育局与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工商银行、郑州银行积极对接资金监管工作,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收取等行为的监管。“郑州在荥阳率先试点第三方托管模式。目前荥阳90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有74家完成资金账户建立,与工商银行签订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框架协议,并向全市推广荥阳做法。”郑州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王巨涛说。南阳市教育局与电教、信息部门对接,合作研发了南阳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建立了河南省第一个民办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把全市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归纳系统管理。开封市依托第三方建立“开封市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实施第三方监管。鹤壁市、新乡市、平顶山市等也纷纷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方监管平台。
各地在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审查上下足功夫的同时,通过管理和服务创新,向社会、家长提供可选择的、规范的、优质的校外培训资源。
持续强化督导检查 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双减”政策出台后,各地在落实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难题与问题。譬如,部分地区对“双减”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政策法规支撑、各部门监管边界不清晰等。视导调研组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地区在部署上敷衍应付、方案简单转发、未建立“黑白名单”,在沿街广告牌、学校周边还存在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广告,校外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后,广告牌仍在通电运转。调研中还发现,部分地区午托、晚托机构没有明确监管部门,有的机构还有学生住宿的业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此次视导调研结束后,省教育厅将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新问题、新难点,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降费减负年底前科学制定培训机构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10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面加强培训收费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其家庭负担,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021年底前,科学制定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结合实际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推动培训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
根据时间安排,10月底前为成本调查阶段。各地要全面摸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模类型、经营收入、收费标准等情况,完成成本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培训机构数量少的,应开展全面调查;数量较多的,应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机构进行调查,确保成本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可参考性。
11月底前为制定标准阶段。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解读,统筹考虑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当前培训机构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以实现降费减负为目标,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拟订初步定价方案,连同本地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情况一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
12月底前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按程序制定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衔接,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和市场监管局。后期要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开展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培训收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 曹婷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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