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3万多元现金 公交车长如数归还
摘要:据悉,当日14时40分,孟先生随身携带3万多元现金,在驿城区交通局站牌乘坐了由南向北方向的38路公交车,到达天中天街站牌时,由于匆忙下车,把装有大量现金的袋子遗忘在车上。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勇 通讯员 戚阿东)“那么多现金如果丢了,我都不知道怎么跟家里人交代,幸好碰到了咱们驾驶员师傅帮我找回了丢失的现金。”10月8日下午,孟先生匆匆赶到市公交公司向38路公交车车长杨志广表示感谢。
据悉,当日14时40分,孟先生随身携带3万多元现金,在驿城区交通局站牌乘坐了由南向北方向的38路公交车,到达天中天街站牌时,由于匆忙下车,把装有大量现金的袋子遗忘在车上。下车后,孟先生才意识到袋子忘在公交车上了,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市公交公司的服务热线,值班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把情况转发到工作群中,让38路公交线路的车长留意,经过核实,车长杨志广捡到并保存。
在得知现金确切下落后,孟先生悬着的心放下了,当即前往38路公交车终点站。拿到失而复得的现金时,他不停地道谢:“真是太感谢咱们市公交公司好心的公交车驾驶员,帮了我一个大忙。”
面对感谢,38路公交车车长杨志广微笑着说:“这只是举手之劳,换成其他车长也会这样做的。”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