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全市干部职工先行
摘要:一盔一带全市干部职工先行 全市干部职工要坚持“五个带头”,即带头倡导文明交通出行、带头履行交通安全义务、带头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带头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带头服从交警管理指挥,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干部职工是政府形象的窗口,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及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行动中有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驻马店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遵守市民文明公约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即日起,全市干部、职工、员工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重点整治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为高质量落实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在文明守法上的示范推动和模范带头作用,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决定开展此次安全守护行动。
行动期间,将重点整治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不佩戴头盔一律严格处罚、记分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开展日常检查,对出入本单位办公区域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劝导,及时纠正制止不佩戴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一律严格处罚、记分,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一律进行现场教育并记录在案。要通过视频卡口对不使用安全带和不佩戴头盔的不文明行为驾驶人进行人像比对;对违法违规行为人为干部职工的,要将有关情况定期抄告其所在单位和市文明办。
一盔一带全市干部职工先行
全市干部职工要坚持“五个带头”,即带头倡导文明交通出行、带头履行交通安全义务、带头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带头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带头服从交警管理指挥,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将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行动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干部、职工、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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