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12万余人
摘要: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姚某确实遭骗婚的基础上,举行公开听证,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原婚姻登记被注销,同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骗婚案,目前“莫某丽”已被抓获归案。
中新网9月2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在22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和预防各类犯罪。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12万余人,起诉1357万余人。
童建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和预防各类犯罪。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12万余人,起诉1357万余人。深入推进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3万余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二是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一些涉民企案件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被“挂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为企业解绊、促放手发展。比如,一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税款4万多元,2010年被立案侦查。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人员没有去进一步查证。2018年有关司法解释将该罪名起刑点提高到5万元,但办案机关仍没有结案。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撤案。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做到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还试点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大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三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17万多件、监督撤销属于轻微违法或经济纠纷等不应当刑事立案而立案的15万多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分别提出抗诉6.6万件、3.6万件、1500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创新落实巡回检察制度,把派驻监狱检察改变为“派驻+巡回”检察,更有力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提升治理效能。近年来,检察机关注意从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最高检针对维护校园安全、规范公告送达、强化金融监管、加强窨井盖管理、防治虚假诉讼、加强网络治理等,先后向有关部门发出了第1至6号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以案释法,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比如大家熟知的“昆山反杀案”,最高检及时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鼓励守法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促进“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深入人心。
五是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超过诉讼时效或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的状况,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实现案结事了。仅今年1至8月,就化解行政争议4000多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200多件。比如,姚某2013年遭“莫某丽”骗婚,“人财两空”,并留下婚姻记录。7年来,姚某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不存在诈骗事实不予立案;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因婚姻登记不存在胁迫情形未予受理。姚某又先后向法院提起离婚、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登记等民事、行政诉讼,均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已过法定起诉期限被驳回。这些裁决从法律上讲、程序上看都合乎法律规定,但在此期间,姚某与另一女子生育两个孩子,既无法上户口,也无法正常上学,一家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姚某确实遭骗婚的基础上,举行公开听证,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原婚姻登记被注销,同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骗婚案,目前“莫某丽”已被抓获归案。姚某诉求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童建明表示,今年6月15日,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将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大责任,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