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天象杯”河南气象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省人影办: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宣传科普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提高我省气象宣传科普质量和水平,省气象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天象杯”全省气象新闻奖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刊播在下列媒体,且符合评选标准的气象类新闻作品。
1.国家级通讯社。
2.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地市级以上报纸、新闻期刊。
3.中央、省(区、直辖市)及市(地)广播电台、电视台。
4.各类网络媒体平台。
二、奖项设置
河南气象好新闻奖设两个类别,社会媒体记者参评作品类和气象通讯员参评作品类。每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评选时奖项名额按照实际情况可适当减少或空缺。
河南省气象局向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三、作品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
2.所有参评作品的选题、主题和内容必须是河南气象工作、气象人物。
3.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4.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二)具体要求
评选作品包括消息、通讯和融媒体。
1.消息:包括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发表的消息,以及在报刊、网络刊发的图片新闻等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报道准确;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一般情况下每篇限制在1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播放时间在4分钟以内。
2.通讯:包括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发表的通讯、评论、深度报道等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感染力强。一般情况下每篇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播放时间在15分钟以内。
3.融媒体:包括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发表的原创作品,以及宣传片等。要求主题鲜明,特点突出;交互性、传播力、影响力、感召力强,体现新闻性、互动性、技术性的高度统一。
(三)以下情况不得获奖或降级处理
1.经查,虚假新闻及有抄袭行为的作品不得获奖。
2.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3.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
4.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5.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词语搭配不当、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影响文意的,不得获一等奖。
四、作品推荐
1.社会媒体记者参评作品推荐
省级及以上社会媒体记者作品推荐由河南省气象影视和宣传中心负责,每家新闻单位同一类别推荐作品不超过1件。
地市级社会媒体记者作品推荐由各省辖市气象局负责,各地同一类别推荐作品不超过2件。
2.内部通讯员参评作品推荐
省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同一类别推荐作品不超过1件;各省辖市局同一类别推荐作品不超过2件。
内部通讯员参评作品提名单位必须是第一作者所在处级主管单位。提名单位应按规定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参评作品须填写推荐参评作品目录(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消息、通讯类作品需另附作品上稿证明及文字电子档(广播电视附播放稿件电子档),证明材料文件命名方式为“推荐单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二)各单位将推荐参评作品目录(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压缩,统一命名为:**市气象局/省局**单位气象好新闻奖评选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气政通邮箱发送至河南气象网和省局办公室文秘邮箱。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二)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发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务必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数额报送参评作品,不得超报。
(四)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作品的字数或时长要求推荐,不得超过规定字数或时长。对超过规定字数或时长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文字类作品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显示的字数为准。
联系人:陈 争 电话:0371-65922902
附件:附件:推荐参评作品目录
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责任编辑: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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