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河南全面清理高速沿线违规广告设施

2021-09-06 15:53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根据方案,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未经批准设置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以及未经批准设置的跨线桥广告设施,我省将责令产权所有者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按照无主物由各实施主体组织拆除。

9月2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出台了《河南省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方案》,将对全省高速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及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旨在优化高速公路沿线视觉环境,净化路域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从9月1日开始,共3个月时间,其中9月排查动员、10月集中清理、11月验收完善。

根据方案,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未经批准设置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以及未经批准设置的跨线桥广告设施,我省将责令产权所有者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按照无主物由各实施主体组织拆除。对隔离栅内经批准设置的广告设施,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通过置换、补偿等方式予以拆除。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经批准设置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由所在地政府通过置换、补偿等方式予以拆除。对法律、法规允许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一律拆除。

据了解,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从严控制、合理布局、安全美观”的原则,编制高速公路广告设置规则及技术标准,报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记者 宋敏)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