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清理高速沿线违规广告设施
摘要:根据方案,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未经批准设置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以及未经批准设置的跨线桥广告设施,我省将责令产权所有者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按照无主物由各实施主体组织拆除。
9月2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出台了《河南省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方案》,将对全省高速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及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旨在优化高速公路沿线视觉环境,净化路域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从9月1日开始,共3个月时间,其中9月排查动员、10月集中清理、11月验收完善。
根据方案,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未经批准设置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以及未经批准设置的跨线桥广告设施,我省将责令产权所有者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按照无主物由各实施主体组织拆除。对隔离栅内经批准设置的广告设施,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通过置换、补偿等方式予以拆除。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经批准设置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由所在地政府通过置换、补偿等方式予以拆除。对法律、法规允许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一律拆除。
据了解,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从严控制、合理布局、安全美观”的原则,编制高速公路广告设置规则及技术标准,报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记者 宋敏)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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