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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马案,一个汝南人引发的清末奇案

2021-08-31 05:2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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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张汶祥刺马案的官方版本见于《清史稿》等书。”张汶祥决定做回恶人,一方面逼妻子自杀,另一方面准备刺杀马新贻。”加上马新贻整治典当行业,让张汶祥断了生计,家仇国恨迫使张汶祥刺杀了马新贻,这里的张汶祥俨然是一位忠心爱国的大义之士。

□ 赵新春

清末有四大奇案,即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而最为奇诡的莫过于刺马案。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三人主演的电影《投名状》就是由这个案件的其中一个版本改编的。片中李连杰饰演的庞青云的原型是官至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的山东菏泽人马新贻,金城武饰演的三弟姜午阳则是刺马案的发起者、清代汝宁府汝阳人张汶祥。

张汶祥字号不详,关于他的出身,一种就是《投名状》这个版本,也就是清徐珂《清稗类钞》中的说法,说张汶祥原来是捻军小首领,在战斗中俘虏了任合肥知县的马新贻,于是想投靠清军的张汶祥与手下兄弟曹二虎、石锦标就和马新贻结拜为兄弟。投清后,张汶祥兄弟便进入马新贻组建的山字二营,为营哨官。随着官职越来越大,马新贻怕这帮兄弟暴露自己被俘这件事,加上他好色霸占了曹二虎的妻子,就借刀杀人害死了曹二虎。这让很重义气的汝南人张汶祥非常气愤,就瞅准机会,刺杀了马新贻。这种说法因有桃色事件,在民间流传最广。关于义气刺杀说,清欧阳昱的《见闻琐录》记载了另一个版本,说有贼首勇悍无敌,屡次打败官军,而这人私下又与张汶祥关系密切。作为剿匪首领的马新贻实在没有办法,就与一向和自己关系不错的张汶祥商量,让他去劝降,并保证这人投降后不仅奏免其罪,还给他加官晋爵。张汶祥重然诺,就去劝降。这人就相信了张汶祥,投降了,结果马新贻却趁这人醉酒后把他和他的部下全杀了。这下张汶祥不干了,“恨卖己,又恨负心于某贼”,于是刺杀了马新贻。在此类版本里,张汶祥与马新贻一直是熟人,无论事因如何,都属于熟人作案。

关于张汶祥刺马案的官方版本见于《清史稿》等书。张汶祥与马新贻并不认识,他是起义抗清的太平天国将士,是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的族弟、侍王李侍贤的部将。随着太平天国的状况江河日下,张汶祥便开了小差,后来流亡到浙江宁波一带,做起了私人典当生意,有时也与海盗勾连,干些杀人越货的事。后来,马新贻任浙江巡抚,打压私人典当,并出兵剿灭海盗。张汶祥断了生计,妻子也跑了。《清史稿》中说:“妻为人所略”,说是被人抢走的。清欧阳昱《见闻琐录》中说:“他有妻妾三人,皆逃,二无踪,一匿宁波府某县吴三少爷家,索还不肯。控至宁波府,太守断归予。结案后,吴仍恃势不遵断。”表示张汶祥的妻妾是自己跑的。而清薛福成《庸盦笔记》和徐珂《清稗类钞》记载,他的妻子是被人诱拐走的。第一次被张汶祥追了回来,但她带走的钱物却没被追回。清缪荃孙《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则称:“其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

如果按照《清史稿》的记载,张汶祥怎么说也算是个恶人,可妻子跑了,他却束手无策。这时,马新贻阅兵宁波,张汶祥便拦轿喊冤,请求官府为自己做主,帮助追回财物,而马新贻认为这是家事,没有时间管。如果张汶祥的妻子就此作罢,也就算了,谁知她再次选择逃跑。张汶祥越想越气,薛福成《庸盦笔记》和徐珂《清稗类钞》中说:“汶祥妻又谋逃逸,汶祥迫令自杀,既而怒曰:‘巡抚不为我追赃,使吾妻有轻我心,是杀吾妻者巡抚也。’”张汶祥决定做回恶人,一方面逼妻子自杀,另一方面准备刺杀马新贻。筹划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张汶祥终于在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廿六日趁马新贻回署衙时刺死了他。因为张汶祥刺死马新贻后没有逃走、主动认罪,不少人认为事出反常必有妖,加之一审官员始终没有对张汶祥用刑,更让这个案子疑窦丛生。薛福成《庸盦笔记》中说:“是时,事出非常,讹言四起,或谓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疑马公者。盖谓汶祥奋不虑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张汶祥刺马案开始由江宁将军魁玉和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后朝廷又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会同两江总督曾国籓审理此案,认同魁玉和张之万的结论,也就是《清史稿》中的说法:“汶祥尝从粤匪,复通海盗。新贻抚浙江,捕杀南田海盗,其党多被戮,妻为人所略。新贻阅兵至宁波,呈诉不准,以是挟仇,无他人指使。请以大逆定罪。”磔张汶祥于江宁,并戮其子。关于这次处斩,《清稗类钞》记载很详细,与《清史稿》有些不同。说马新贻的四弟当时正以候补县令身份在江宁,便让他当了监斩官。因为有恨,他“命刽子以钩钩肉而碎割之”,这还不解气,又命人将张汶祥剖腹挖心以祭奠自己的哥哥。张汶祥的儿子不是被处死,而是被阉割后发配到黑龙江为奴。

清缪荃孙《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的第二卷记载张汶祥被发配的儿子叫张长幅,认为“此案行刺缘由,或谓事涉暧昧,恐不足信。”清李岳瑞《春冰室野乘》卷中《张汶祥案异闻》也认为“张汶祥刺杀马新贻一案,当时问官含糊了事,以故,事后异论蜂起。”所以民间“大抵皆谓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祥为友复仇,近人且以其事演成新剧,几于铁案不可移矣。”经过民间演绎,张汶祥刺马案成了一件桃色案件,案件的真相反而无足轻重了。同时,李岳瑞也给出了张汶祥刺马案的另一种说法,即通回案说。张汶祥在李侍贤手下时,与被迫参加太平军的马新贻的老乡徐某交厚,后来两人密谋逃离了太平军。徐某因为老乡的关系在马新贻手下任职,张汶祥则辗转到了浙江。有一天,他去拜访徐某,徐某告诉他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当时正在新疆作乱的回族人统领联络同为回族人的马新贻,称:“现大兵已定新疆,不日入关东下,所有江浙一带征讨事宜,委卿便宜料理。”而马新贻也欣然领命,回信称“大兵果定中原,则东南数省,悉臣一人之责。”张汶祥一听,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分裂国家吗?于是“闻言大愤,拍案叫曰:‘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以泄愤。’”加上马新贻整治典当行业,让张汶祥断了生计,家仇国恨迫使张汶祥刺杀了马新贻,这里的张汶祥俨然是一位忠心爱国的大义之士。但审判的官员闻此一说,感觉案件关系重大,“咸大惶惑,不欲兴大狱,故矫为狱词”,最终形成了《清史稿》的官方说法。

关于张汶祥刺马案,欧阳昱《见闻琐录》还记载了这样一说:“复闻丁日昌与端愍(马新贻谥号)有隙,当日私议,咸谓张之行刺,必其所主使。”丁日昌曾任曾国藩幕僚,据此后世也将此案上升到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清朝廷与以曾国藩为代表的湘军等清末地方武装的利益斗争。在当时也“颇有以言引张(汶祥)扳丁(日昌)者,张但大笑不止。”随着张汶祥被处剐刑,因“此事出人臆度,遂成疑案。”

刘体信《苌楚斋三笔》卷三《曾国藩不杀李兆受》有“李世忠题其墓曰‘大清义士张汶祥之墓’。”这里的李世忠就是被曾国藩招降的捻军将领李兆受,这说明张汶祥死后有人为他收敛下葬,并建有墓。

对于张汶祥,欧阳昱在述及其受刑惨状时有这样的感慨:“及戮张时,肉片片剐下,剐至千余刀,肉尽骨露,气始绝。自来杀人,无此惨者,而张怡然受之,至死无一声呼痛,观者咸啧啧,谓刑百加而不惊,肤寸割而不变。具此强毅坚忍,使做大将、统大军,更有何贼之不可办?惜乎其为刺客也!”张缙璜在《重修汝南县志·记张文(汶)祥》中也说:“文(汶)祥以匹夫刺杀封疆大员,开吾国未有之先例,理由之当否不必论,其侠武犯禁视荆轲、聂政辈,殆无逊色矣。”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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