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意见让农田水利设施“有人建也有人管”
摘要:同时通过加大财政保障、合理收取水费、拓宽筹资渠道、严格资金管理等手段,确保管护农田水利设施“不差钱”“不乱花钱”。明确政府主责、强化村级责任,为每一个农田水利设施建好“健康档案”,做好定期“体检”,确保春耕、秋种等关键时期用得上,不掉链子。
农田水利设施是促进农业发展、保障粮食丰收的重要基础设施。8月24日记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打通保丰收的田间“毛细血管”。
《意见》明确,对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包括机井、泵站、塘堰坝、高低压电力设施等进行精准管理,做到管护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监督,实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意见》要求,要实行井长制、设立管护员、确定维修员等,确保责任精准到人,一旦出了问题可实现精准解决。同时通过加大财政保障、合理收取水费、拓宽筹资渠道、严格资金管理等手段,确保管护农田水利设施“不差钱”“不乱花钱”。
《意见》提倡依托用水协会、委托经营主体、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等创新方式解决设施管护问题。明确政府主责、强化村级责任,为每一个农田水利设施建好“健康档案”,做好定期“体检”,确保春耕、秋种等关键时期用得上,不掉链子。
《意见》还明确,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应用物联网数字技术,在线管理机井等设施档案,实时监测运行状况,以“一张图”“一张网”“一个平台”为基础,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管护效能。(记者 逯彦萃)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