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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开发区辖区内居民小区(自然村)实施封控式管理

2021-08-12 09:3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梁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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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居民小区(自然村)实施封控式管理的通告

根据我省、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预防疫情传播和扩散,把“小单元的外防输入”做细做实,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居民小区(自然村)暂时实行封控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0日起,辖区内所有居民小区(自然村)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在出入口设置门岗检查点,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

二、本小区(自然村)居民出入一律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不串门、不聚众,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在小区(自然村)内活动一律佩戴口罩。

三、居民群众不得擅自邀请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人员到我区出差、探亲、旅游等。

四、加强小区地下车库管理,做到入库必查。本小区(自然村)业主私家车出入,由门岗(值守点)或小区物业登记随乘人员基本信息,随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出入;如发现异常情况,按疫情防控有关规范程序处置。

五、严格管理非本小区(自然村)车辆和人员进入,如确需出入,由本小区(自然村)业主电话通知值守人员,值守人员同意后,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出入人员(车辆随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出入;如发现异常情况,按疫情防控有关规范程序处置。

六、封控式管理的居民小区(自然村),由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负责组织对该小区(自然村)进行排查登记,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凡发现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开展环境消杀等。

七、封控式管理的居民小区(自然村),由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负责组织对该小区(自然村)疫苗接种、已经全员核酸检测区域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未按照要求接种疫苗、核酸检测人员进行督促提醒,并将排查结果报所在地的各办事处、乡镇。

八、居民小区(自然村)封控式管理工作,由辖区各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所属主管单位、物业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九、实行有奖举报。凡是举报未接种疫苗、未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包括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经查实后(已经登记注册的除外),给予适当的奖励。

举报电话

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96-2992636

关王庙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396-2127166

金山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0396-2678501

金河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0396-2682753

开源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0396-2757610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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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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