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促和谐督促履行止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王付增)近日,新蔡县涧头乡居民陈某来到新蔡县人民法院,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向程某支付了尚未到期的1万元离婚财产分割款,至此,该离婚案件中的可执行内容全部履行清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10月12日,陈某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要求与程某离婚。该案移送至新蔡县人民法院涧头法庭后,承办法官以调解夫妻感情、维护家庭稳定为出发点,将该案委派至新蔡县涧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程某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同意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新蔡县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在诉前分流案件1934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的42%,诉前委派调解成功925件,调解成功率达47.8%。通过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大量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自动履行,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大大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缓解了社会矛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