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平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 吴玉冰
护航营商环境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为确保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平舆县纪委监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聚焦痛点、难点问题,破除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各种障碍,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纪法保障。
坚持开门治理,畅通举报渠道。平舆县纪委监委在“清风平舆”微信公众号发布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告,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市民之家、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处设置信访举报箱,依托悬挂在各单位的文明诚信服务告知牌,切实拓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受理渠道。同时,在县级新闻媒体开设“转变干部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重点股室负责人进行系列访谈,传导压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治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治理内容,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干部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明确治理对象。县纪委监委在全县33个县直单位中选取了127个涉企涉商股室作为重点治理对象。二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走访联系企业制度。县纪委监委从全县重点企业中选取101家进行走访,对干部作风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主动发现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三是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制度。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重点企业中选取15家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对县直单位和公职人员服务企业情况进行长期监测。四是督促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平舆县纪委监委督促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窗口,把群众“办不成的事”尽最大限度帮助办成。截至6月30日,平舆县“办不成事”窗口受理各类事项23件,已全部办结。
坚持工作创新,提升治理成效。为确保专项治理成效,平舆县纪委监委创新制定“十个一”措施。至目前,各相关单位已按照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各重点股室负责人已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平舆县纪委监委已为重点股室负责人发放廉政桌签,为127个重点股室负责人建立廉政档案。
坚持严查快办,严肃执纪问责。平舆县纪委监委对新增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制,按照优先处置、优先办理、严查快办的原则,明确一名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覆盖。今年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4件,已办结3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今后,平舆县纪委监委将瞄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继续开展“强化监督执纪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全县营商环境进行精准“扫描”,为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主动作为、高效作为、担当作为。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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