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被罚款3000元 我市开出首张罚单
摘要:7月7日,驻马店市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接群众举报,称遂平县金山路某电子烟专卖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经核查,该店确实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赵剑铭)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烟草专卖局获悉,近日,经群众举报,一专卖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被查处,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没收违法所得195元,并对该店罚款3000元。据悉,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
近期,驻马店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精神,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7月7日,驻马店市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接群众举报,称遂平县金山路某电子烟专卖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遂平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市局反馈线索,迅速启动联合机制,在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下,对涉案电子烟专卖店依法进行现场检查。
经询问该店老板、销售员、购买电子烟的未成年人和监护人,调取、查阅该门店的销售台账和收银记录发现,该电子烟专卖店未履行有关查验义务,向一名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杆一支、向另一名未成年人销售烟弹2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该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经核查,该店确实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95元,并对该电子烟专卖店负责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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