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总工会 深入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行动
摘要:职工只需交纳100元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金,当出现患病或意外伤害等情况时,医疗费在医保中心结算后,个人自费部分可作第二次报销,其方法是自费1万元以下按70%给付医疗互助金,自费1万元至10万元按80%给付医疗互助金,自费 10万元至 15 万元按90%给付医疗互助金,高则...
本报讯(通讯员 吴 予)近日,汝南县召开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会议,传达贯彻汝南县帮扶活动领导组关于《汝南县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方案》,部署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标志着该县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行动在全县各领域深入开展。
实施在职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是该县总工会2021年为职工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职工只需交纳100元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金,当出现患病或意外伤害等情况时,医疗费在医保中心结算后,个人自费部分可作第二次报销,其方法是自费1万元以下按70%给付医疗互助金,自费1万元至10万元按80%给付医疗互助金,自费 10万元至 15 万元按90%给付医疗互助金,高则获得15万元给付医疗互助金。同时,对参保的干部职工发生意外身故、突发猝死,按每人5万元给付救助金。职工需交纳的百元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金,通过单位工会集中收交参保。自去年启动以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成为全县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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