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确保汛期水顺河畅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静 海洋) 进入汛期以来,驿城区持续普降大雨,为保障河湖汛期安全,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积极和区河长办对接,认真落实《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互派联络员现场办公,并察看河道情况和防汛准备工作。
7月19日,驿城区河长办公室派员到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现场办公,深入学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方法,与检察官探讨办理河湖保护类公益诉讼线索方案。检察院也派得力干警到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现场工作,学习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能,全面了解全区河湖分布以及河湖治理重点难点。
这次人员互派为“河长+检察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人员互派,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与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配合更紧密,对彼此工作职能、办案规则更加熟悉,工作办案无缝衔接,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
针对近期汛情严重实际,结合全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连续阴雨天气,联合办公的第一天,区河长办副主任吴俊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豪就带领河长办和检察干警实地察看河道情况和防汛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确立乡镇河长办主任和河道专管员为公益诉讼联络员。”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靖表示。此外,该院还将通过河长微信群、检察12309、定期走访等方式,收集乡村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线索,及时进行梳理、核实、研判、处置,提升“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实效,确保区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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