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创新“4 +4 ”工作模式奏响“我为群众办实事”最强音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在“真”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保持认真态度,发扬认真品格,创新“4 +4 ”工作模式,努力推动为民服务办实事取得扎实成效。
倾听民意
一是开门整顿找问题。邀请公安、法院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学校、企业等18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召开座谈会,零距离监督检察工作,面向社会各界发出“一封信”邀请对该院跟踪监督。二是深入走访听呼声。开展“五进”“大走访”等活动,走访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单位50余家,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三是接受监督听建议。聘请5名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全程参与教育整顿,全面监督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贴近民生
一是面对面“讲”。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大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县古吕中学、月亮湾中学等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1次,覆盖师生近万人。二是心交心“聊”。班子成员分包辖区24个乡镇、街道办,全院干警分包到村,入户走访,进行问卷调查、线索收集,现场逐一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三是实打实“问”。落实“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积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已走访县内企业23家。
化解民忧
一是解决群众烦心事。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自选动作,班子成员开门接访听民声,受理9件信访案件,全部由检察长审阅、签批。由院领导带头办理,均按期答复,息诉率百分之百。二是解决群众揪心事。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结合本地区高发类案件特征组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针对涉廉租房、公租房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向县住建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涉公租房、廉租房诈骗案件综合治理。三是解决群众操心事。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对城区窨井盖组织开展专项清查,与县城管局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保障民需
一是以公开促公正。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截止目前,共举行公开听证19件次,对于不捕、不诉案件做到“应听尽听”,以“自我加压”来为“群众减压”,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变被动为主动。转变监督理念,围绕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针对县公安局对辖区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犯罪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该做法被《检察日报》予以转发。三是让公益受保护。针对李桥镇李白港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通过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李白港的水质重新达标,构建起落实“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形成持续保持李白港水体干净整洁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对新蔡县域内的英烈保护,协同郑州军事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更好地保护新蔡红色资源”的检察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积极整改,为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王珂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