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 “智慧法院”执行利剑护航民生
2017年12月19日,申请人李某、白某将位于正阳县汝南埠镇东的某处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租赁给被执行人余某,后因对方过错给申请人造成损失,李某、白某遂将余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余某迟迟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两名申请人140457.86元的义务。于是李某、白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伟依法向被执行人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但余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余某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发现余某的银行账户有12余万元存款,便依法对余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给余某做生意带来诸多不便。于是余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并于当天将全部执行款交付到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李某、白某办理了领取案款手续。李某、白某为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点赞。
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网络司法查控系统的运用。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加大“智慧法院”建设,运用科技+执行,大数据精准分析,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成为执行工作质效提升的助推器。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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