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驻马店网讯 (通讯员 张 敏)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金铺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引发的两位老人之间的矛盾,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原告杨某系一位90多岁的老人,与被告邢某(70岁)就其赡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老人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非常重视老人的赡养问题,接到案件当天便打电话与原、被告沟通,了解原告目前的赡养状况、被告的家庭情况以及就赡养老人所持的意见等。考虑到原被告双方老人年事已高,身体抱恙且行动不便,为了能让当事人顺利参加庭审,主审法官王睿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决定把庭审现场搬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委里。在向村两委干部了解详细情况后,进行庭前调解。
案件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理清来龙去脉,多次进行耐心的调解和规劝,引导被告邢某换位思考,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在承办法官的再三努力下,当事人的家庭矛盾逐渐化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达成和解协议后,杨某激动地留下了泪水,紧紧拉住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并说道:“感谢党和国家,感谢法律,让我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牛云强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