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急难愁盼”力解民生难题 ——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立主持召开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
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学奇,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管学到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现场督导新型窨井盖安装。
□ 牛云强 张红旗 龚楠楠 文/图
5月中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收到一封感谢信:“检察官秉公办案,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无独有偶,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也收到一面印有“检察担当显身手 司法为民保民安”字样的锦旗。
连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收到多名案件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当事人热泪盈眶,言谈举止中洋溢着对检察官秉公执法、为民办实事的无限感激之情。
一面面锦旗、一封封感谢信,背后镌刻着一个个鲜为人知的驻马店检察人公正司法、忠诚为民的故事。
学史力行,实干为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10项爱民服务承诺,把学习成效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益诉讼 让群众喝上安全饮用水
2020年9月,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区田庄村饮用水水井旁有一排地埋式垃圾桶,距离水井不足10米,对水井水质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存在群体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隐患。
按照农村供水地下饮用水源以取水井为中心
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
筑物,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有关规定,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立即固定证据,并向水屯镇政府和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分别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清理污染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两家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将该地埋式垃圾桶废弃,重新选址建造。
4月16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回头看”回访中发现,该处地埋式垃圾桶虽已废弃,但并未拆除填埋,仍有群众倒垃圾,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隐患并未彻底消除。该院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依法进行督促整改。相关部门闻讯而动,组织人员拆除地埋式垃圾桶,彻底解决了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密切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展现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检察情怀和时代担当。
少捕慎诉 体现宽缓司法理念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中传递检察温度。
郭某是泌阳县泰山庙乡某村民组村民,与本村王某系邻居,平日关系相处很好。1月25日,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厮打。其间,郭某将王某绊倒在地,导致王某左膝盖骨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郭某刑事拘留,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后,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春节前夕,郭某被取保候审,与王某握手言和。
该案件被移送到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郭某认罪认罚,双方系邻里关系,又因民间纠纷引起,根据有关规定,郭某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经该院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随后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报请检察长批准,依法对郭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群众身边的每个小案都当成大事来办,坚持以人为本,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灵活运用公开听证加强释法说理,从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和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井盖治理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近年来,窨井盖破损、窨井盖被盗、窨井坠人事件频频发生。为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和“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就城区窨井盖安全状况开展走访调查。
4月中旬,该院与县城市管理局就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召开座谈会,对窨井盖权属复杂难管理、窨井盖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进行探讨,决定开展3年专项整治。为落实座谈会成果,根据方案要求,该院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完善“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工作机制,指派专人去新型井盖的安装现场督查指导,优先更换坏、旧井盖,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小井盖关乎大民生。窨井盖专项治理行动,是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功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检察巡河 保护碧水蓝天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深入开展,高度重视访民情、排民忧、解难题、办实事,推动“河长+检察长”制改革落地见效,守护碧水蓝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盼、新要求。
目前,正值禁渔期,淮河、汝河存在非法捕捞、违规钓具垂钓等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禁捕执法管理工作意见》的规定,该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调研禁渔期非法捕鱼、破堤植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监督相关部门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
巡河现场,执法人员制止违规垂钓,收缴违规钓具,宣传禁渔期相关政策,并对垂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破堤植树现象,要求所在乡镇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移除幼树,清除非法植被。
为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该院与县河长办联合下发《关于设立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正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制度的意见》,形成“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机制,对县域内29条主要河流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树立多赢共赢和依法治理、依法监督理念,全力守护碧水蓝天。
监督抗诉 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5月7日,一民事监督抗诉案的当事人戚某,把一面印有“检察担当显身手 司法为民保民安”字样的锦旗分别送到市人民检察院和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表达感激之情。
戚某和郑某系再婚夫妻,2012年同居,2016年登记结婚,高某系郑某与前夫之子。2015年11月6日,戚某和郑某签订了一份房屋宅基地分配协议,约定将戚某和郑某房屋宅基地总面积一分为二,东边平房归高某。
后因感情纠纷,2018年3月7日经法院调解,两人达成离婚协议。高某以原告的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上述协议有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的签订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遂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
面对判决书,戚某认为,宅基地是自己的,怎么成了他人的呢?后来戚某听人说可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经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后,将该案提请市人民检察院继续审查。
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完善相关证据、找准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基础上,采纳了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意见,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撤销该案原判决,发回重新审理。原审法院经重新审理,确认戚某与高某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高某无权取得戚某的宅基地,驳回了高某的诉讼请求。
护航民企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的公司一直在经营,为什么宣告我们破产?”3月31日,一案件当事人说。
据了解,该当事人是西平县某置业公司负责人,2018年6月,一审法院对该置业公司与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该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某购房款及损失费共计32万元。判决后,该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18年8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置业公司认为法院执行不当,其公司一直在运营状态,且分别于2019年12月16日、2020年5月8日主动提供价值数百万元的固定资产要求拍卖执行,法院未再次核实便终结本次执行,将该公司转入破产程序。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后立即组成办案组,调阅相关案卷材料、实地走访、询问证人、全面了解情况。
经审查:在本案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未认真核查该公司资产状况,在明知本院已查封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且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存在建筑物的情况下,仍以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4月7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立即对本案进行执行,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涅槃重生,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检爱同行 开放日共护“未来”
六一国际儿童节当天,适逢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未成年犯罪检察部门干警走进各乡镇中小学校,为学生们送去生动的法治课。
干警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围绕违法犯罪的危害、拒绝欺凌、保护自己、远离性侵等方面内容,为学生们进行普法宣传。讲解过程中,干警还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学生们如何识别并防范可能发生的侵害犯罪与校园欺凌等问题,让学生在思考和互动中理解法律规定。
活动中,干警还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大冲关真人飞行棋比赛。学生们踊跃参加,在游戏互动中增进同窗友谊,从案例分析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员额检察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取得了显著成效。
检察听证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6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
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开放日活动,并召开新
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代表参观文化苑,并进行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注重理念转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始终把检察听证作为提升办案质量、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举办各类听证案件180件,其中检察长和院领导带头办理公开听证案件近半数,实现刑事和解、化解纠纷、息诉罢访70多件。目前,公开听证已成为全市检察机关释法说理的一个普法平台、化解“法结心结情结”的一种重要方式、提升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公开听证,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有温度。
据悉,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实现检察听证工作全覆盖,推动检察机关工作作风、办案模式和监督理念的全面转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时下,在天中大地上,全市检察系统一场场生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蓬勃展开,一件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事正得到解决,真正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奋进新时代,驻马店检察人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检察征程上努力书写新的历史篇章。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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