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清理整顿违法违规营销网络交易行为
摘要: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管科、反不正当竞争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网监大队负责人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分别对目前我市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依法对电商企业应履行的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和行政指导意见,并向各参会电商企业代表发放市市场监管局编印的《网络交...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落实电商主体责任座谈暨行政指导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和新修订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利用“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的网络交易行为,推动网络交易合法有序进行,促进我市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会上,各参会电商企业代表围绕企业经营模式、发展现状及落实主体责任应尽的义务进行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市市场监管局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管科、反不正当竞争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网监大队负责人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分别对目前我市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依法对电商企业应履行的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和行政指导意见,并向各参会电商企业代表发放市市场监管局编印的《网络交易监管手册》,进一步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强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
会议指出,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内有些商家借建党100周年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在网络交易中使用或变相使用建党100周年特殊标识和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军旗军徽制作商品进行宣传销售,欺骗、误导消费者。平台企业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商品审核责任义务,向平台内经营者讲清红线,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自觉维护商业营销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会议要求,要严把平台内经营者信息核验关。网络交易平台应对入驻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档,并定期更新。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平台经营者应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要积极承担配合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责任。平台应建立检查监控机制,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电商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商经营者应予以提供。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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