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十字路乡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摘要: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持续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斗争社会宣传氛围,全乡扫黑除恶斗争和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周涛 通讯员 秦登峰)为进一步提高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持续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常态化,7月1日,平舆县十字路乡在街道集市举行开展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十字路乡党委书记冯浩,党委副书记、乡长刘银松,政法委员刘红谜以及乡综治中心和乡司法所参加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利用悬挂标语、播放平安喇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讲解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和政策意见,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自觉参与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工作中来。
本次活动共计悬挂标语十余条、发放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资料及宣传手提袋、抽纸等各类宣传品6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此外还利用“平舆县扫黑除恶工作群”、“十字路乡工作”微信群等进行了转发推送,直接或间接受教育群众达1500余人。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持续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斗争社会宣传氛围,全乡扫黑除恶斗争和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