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李宝清出席并讲话
摘要:会议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以及《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
本报讯(记者高君瑞)6月29日,驻马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宝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金冬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明伦、王志华、聂勇、彭宾昌、张怀德、胡建辉及秘书长李红本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以及《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李宝清作了讲话。他指出,《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坚持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内容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李宝清强调,当前,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面临的任务依然繁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依法监督,久久为功、善始善终,确保重点问题彻底整治到位、见到实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守护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的政治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水源地污染整治和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全市人民的“大水缸”,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造福全市人民和子孙后代。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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